第四十七 点睛笔-《乡间拾遗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眼看着地下的地狱之火就要烧上来,我心急如焚,如今在这无尽的洞穴里,早已分不清方向,哪还能找到出口呢。

    传说地狱中的火,被称为拔罪之火,据说可以焚身,将身上的罪恶拔出,才能再次转世。

    我突然想到,在师傅教我斋醮仪式的时候,讲到其中有一项叫做:破地狱。

    书上曾经说:地狱是阴府沉沦滞留之处,所以据道家所言,生前有作孽者,死后必沦入地狱。而破地狱就是用来「斋醮建功」,就是道士利用鱼贯蹑步及穿走花纹步法通往地狱来引导及拔导亡者,即以神光法力来破彼岸之幽暗,使亡者猛然醒悟,放下执迷,从而超拔仙界,不再受地狱之苦。

    师傅说这鱼贯蹑步,就是为了防止被地狱之火焚身。

    如今到了这个田地,只能试一试了。

    我脚腕处本来就被僵尸咬伤,刚才可能是肾上腺激素猛增,让我忽略了疼痛,如今心静下来,反而感觉痛的钻心。

    我看火光靠近,脚下如同烙铁一样,烧痛,我急忙使用鱼贯蹑步,一边寻找出口。

    如此走了一会,但是根本看不到有什么出口,恐怕这里就是地狱,我再也回不到阳间了。

    脚腕上的伤,越来越痛,也可能是尸毒发作。

    真是应了门外那幅对联:上天无路,地狱有门。

    如今进了这里,怕是再难出去了。

    我心态开始奔溃,更害怕自己死了,怕是灵魂也会被困在这里。

    如今想来,不过都是好奇心所害,想当什么道士,却落得如此下场。

    如果我听父母的话,再去上个技校,或者打打工,过个几年,就能娶个老婆,安安分分地过一辈子。何苦现在这幅场景呢。

    而且张远之也不过是为了防止外人觊觎这片土地,才设置的八凶仙阵,我真是自己跑来找死,怪不得别人。

    我一边后悔,一边伤心,不知不觉,连续迈错步子,只见地狱之火,烧上我的脚踝。

    可是,我竟然感觉不到疼痛。

    地狱之火可是被称为拔罪之后,据说如同万针齐扎,我竟然一点不感觉痛,甚至感觉很舒服,而且我感觉脚腕处,被僵尸咬过的伤口,竟然也慢慢不痛了。

    我好奇地蹲下来,解开包扎的绑腿绷带,发现本是入骨的牙痕,竟然完全愈合了。

    而且这个地狱之火,烧的我很是舒服,好像冬季的被窝,温暖。

    我忍不住整个人躺平,让自己处在这地火之中。

    难道我现在已经死了?为什么如此享受这里的火?

    我给了自己一巴掌,还是脸疼,证明我的肉身还在,我还没有死。

    难道我也是天选之人?那我就是地狱之子。
    第(1/3)页